一、恩施道同职校2023年度考评工作计划
月份 |
考评工种 |
考评等级 |
计划人数 |
考评时间 |
考评对象 |
考评地点 |
4月 |
电工 |
四级 |
60人 |
4月22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理论考试地点: 恩施道同职业技术学校理论教室(恩施市国际物流港B区五栋三楼)
实操考试地点: 恩施道同职业技术学校理论教室(恩施市国际物流港......) |
4月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塔式起重机司机 |
四级 |
40人 |
4月25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5月 |
架子工 |
三四五级 |
75人 |
5月16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6月 |
电工 |
四五级 |
60人 |
6月17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7月 |
架子工 |
三四五级 |
75人 |
7月12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8月 |
电工 |
四五级 |
60人 |
8月12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9月 |
架子工 |
三四五级 |
75人 |
9月12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10月 |
电工 |
四五级 |
60人 |
10月14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11月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塔式起重机司机 |
四五级 |
40人 |
11月7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架子工 |
三四五级 |
75人 |
11月14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
12月 |
电工 |
四五级 |
60人 |
12月9日 |
符合报考条件者 |
二、报考条件
(一)电工
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架子工
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三)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塔式起重机司机)
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ꎻ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ꎻ或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2年(含)以上。
三、名词解释
1、电工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2、架子工相关职业:混凝土工、起重工
3、架子工相关专业: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公路施工与养护、桥梁施工与养护、港口与航道施工、铁路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市政工程施工。
4、起重机械安装操作工(塔式起重机司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机械、电气类专业
四、评价方式
评价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五、特别提示
1、以下人员可直接申报三级:取得助理级职称后(视同取得相应工种的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者。
2、技工院校学生或经评估论证的职业院校的学生,可在其毕业学年按培养层次分别申报参加相关职业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3、高职在校学生,可以先参加相关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后再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报名须知
1、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及复审件1份)
2、蓝底登记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2张)
3、毕业证书复印件(根据不同等级报考条件提供)
4、申请表一份
七、收费标准
(一)考试费
五级(初级工):200.00/人
四级(中级工):260.00/人
三级(高级工):320.00/人
(二)实操培训费(含实操培训耗材)
五级(初级工):200.00/人
四级(中级工):240.00/人
三级(高级工):280.00/人
(三)说明:培训遵循自愿原则。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热线:0718-8297889(19186153045/19186155415)
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718-8297889
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718-8269395